業(yè)務種類 | 適用情形 |
普通護照頒發(fā) | 從未持有效護照的中國公民。 |
普通護照換發(fā) | 具有中國國籍、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,且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: 1、護照過期的; 2、護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; 3、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的; 4、容貌變化較大的; |
普通護照補發(fā) | 中國公民所持護照遺失、被盜或因損毀而影響正常使用的。 |
普通護照加注 | 1、因與外國人結婚等原因而變更姓名的中國公民; 2、已在國內更改戶籍登記姓名的中國公民,需辦理曾用名加注的。 |
因公護照 換發(fā)因公護照 | 因公外派常駐人員所持公務護照、公務普通護照即將到期、簽證頁即將用完的。 |
因公護照 換發(fā)因私護照 | 原持因公護照(包括外交護照、公務護照、公務普通護照、舊版因公普通護照)出國,后因在國外停留目的發(fā)生變化而需改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。 |
因公護照補發(fā) | 因公外派常駐人員所持公務護照、公務普通護照損毀、遺失或被盜時,可申請補發(fā)因公護照。 |
旅行證 | 1、臨時出國護照遺失、被盜搶、損毀、過期,而急于回國的中國公民; 2、緊急情況下來不及申辦護照的中國公民; 3、未持有“回鄉(xiāng)證”,而需赴內地的中國籍港澳居民; 4、未持有“臺胞證”,而需赴大陸的中國籍臺灣居民; 5、部分情況特殊的中國籍未成年人。 |
香港特區(qū)證件 |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。 |
澳門特區(qū)證件 | 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。 |